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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5年双语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2015年双语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小学和初中双语特岗、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网上报名工作已开始,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招聘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一并进行,现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资格审查工作在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组织实施,坚决杜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报考人员蒙混过关。对伪造相关证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象
    凡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报考阿克苏地区岗位,并报名提交成功的考生均可以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2日-6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30,下午16:00—20:30)
四、资格审查地点
    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阿克苏市教育路7号)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另附一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学信档案截图打印件,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对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
3、提供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另附一份MHK等级证书查询备案截图印件,打印网址http://www.xjmhk.cn/gradeS/)、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或MHK等级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
5、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考生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毕业院校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以备核查。
7、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特岗教师报名表》;
8、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从阿克苏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aks.gov.cn/下载)。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六、资格审查条件
1、年龄:报考幼儿园岗位26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和初中双语特岗、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中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计划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非新疆生源的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只可报考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岗位);
(4)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5)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6)留疆战士配偶。
(7)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3、学历: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村级小学以及教学点除外,普通高中招聘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学前双语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类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①报考学前双语岗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村级幼儿园招聘岗位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业要求必须为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教育专业。②报考小学岗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③报考初中和高中岗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具体要求见教师招聘岗位表。
4、教师资格条件:
    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1)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3)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允许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民考汉考生报考。
5.招聘岗位汉语水平和普通话水平要求:
(1)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2)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须达到MHK等级标准为: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小学、初中中双语教学岗MHK必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报考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MHK必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具体要求见教师招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予资格审查: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6月2日
学前双语:报考岗位1043-1082 的报考人员
小学和初中:报考岗位 4723-4821的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报考岗位 7169-7249的报考人员
特殊教育:报考岗位 8274-8287 的报考人员
6月3日
学前双语:报考岗位 1083-1152的报考人员
小学和初中:报考岗位 4822-4926的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报考岗位 7250-7347的报考人员
6月4日
学前双语:报考岗位 1153-1213的报考人员
小学和初中:报考岗位 4927-5049的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报考岗位7348-7399的报考人员
6月5日
学前双语:报考岗位 1214-1256的报考人员
小学和初中:报考岗位5050-5115的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报考岗位 7400-7491的报考人员
6月6日
学前双语:报考岗位 1257-1312的报考人员
小学和初中:报考岗位 5116-5180的报考人员
普通高中:报考岗位 7492-7550的报考人员
6月7日-6月9日 审查未按时资格审查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未尽事宜请与地区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122010
点击下载>>>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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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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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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