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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5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2015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精神,我省决定实施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2015年,辽宁省13市32县共计划招聘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2104人。各县(市)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热爱教育事业;
    4. 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7.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8.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各县(市)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
    三、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5年辽宁省“特岗计划”的具体招考人数、学科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简章等可通过以下平台查询: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www.lnbys.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9时至6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各市教育局将在报名网站对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各市教育局初审,只对考生的照片情况负责,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指南后填报,出现错误省市一概不予以处理和退费)。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限内修改后重新报名。考生对审查结果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报考单位所属市教育局咨询。
    3. 缴费。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15年6月9日9时至6月16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务费为两科共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8时至7月4日8时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按照招聘学科报名,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有关市政府所在地。
    3. 考生从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
    4. 本次考试采取答题卡作答方式,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携带好2B铅笔和黑色碳素笔。
    5. 考生在报考前要详细阅读报考页面的提示信息。
    四、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五、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 面试工作
  (一)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各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所报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三)面试工作的组织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在本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七、 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由各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确定岗位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单位(学校),依此类推。
    八、 公示与聘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各市上报的拟聘用人员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材料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纳入今年辽宁省“特岗计划”的人员聘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各市要确保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和聘用人员按时上岗。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各市教育局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是否递补。
    九、 纪律与监督
  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招聘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4-86903172  26901883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4-26901918
  监督举报电话:024-26901885,86896521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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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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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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