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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北师大幼儿园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北师大幼儿园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按“北师大老教协会实验幼儿园”的要求,筹备工作基本就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保育员6名,公告如下:
一、幼儿教师招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3、2014、2015年毕业生(未就业)须取得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年以上的幼儿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音、体、美、舞专业教师和应届毕业生(男教师优先);
3.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出生);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宜宾市南溪区教育信息网、南溪在线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锦西路548号金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六楼,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筹备组;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优秀教师还需提交职称证、业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5)报名考务费:50元。
3.面试
(1)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2015年6月13日(周六)上午7:30在金盛房产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
(4)面试形式: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因个人原因未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人员名单在宜宾市南溪区教育信息网、南溪在线上公布。
5.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10名招聘对象,经“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教职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南溪教育网公布;
(2)拟招聘教师办理试用期聘任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间待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教龄在2年及以上者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学校毕业生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
2.试用期满后待遇。进入幼儿园的所有教师须签订聘用合同,需缴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每年结算,对没有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进行奖励,如违约将扣除保证金,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酌情处理;
凡入职教师每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并逐年增加工资待遇。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1500-1000元)+绩效工资(850元-450元)+考评工资(800-500元)三部分组成。
二、保育员招聘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招聘具有保育员资格的教师6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疾病;
2.热爱幼儿,有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
3.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愿意参加招聘的人员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体检、学历证明于6月10日前到筹备组办公室报名,填写《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保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缴纳面试费30元;
2.对报名者进行筛选、面试,6月15日前确定招聘人员并电话通知对方,并签订《北师大幼儿园南溪分园保育员试用期合同》。
(四)工资待遇
进入幼儿园的所有保育员试用期满须签订聘用合同,需缴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每年结算,对没有安全事故发生的保育员进行奖励,如违约将扣除保证金,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酌情处理。
试用期间保育员每月固定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800元)+绩效考核(850-450元)+考评工资(500元),总额每年不少于2.5万元。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188198 15775933199 1577513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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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进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及早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至9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考试时间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并严格遵守。

备好个人证件。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备齐考试用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二、遵守考试纪律

诚信守纪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承担着为国家选拔未来教师的重要使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是教师应秉持的基本准则。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2026年上半年,我省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受到“3年禁考”处罚。在此提醒考生,请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考试。

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本次考试继续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还将复检复查。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线路,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避免因天气原因、道路拥堵、交通管制及路上无法预知的交通情况造成考试迟到。

妥善放置个人物品。根据考试管理规定,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智能安检门还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以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关注官网官微

如有与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各考区如有通知,也会在考区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相关规定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4日

 

 附件1-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相关规定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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