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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邓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南阳邓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公告

  为加强该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4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的。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农村初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农村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五、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45名。
    (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75名。
    (二)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70名。
    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的办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一份等(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但需学校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同时填写《2015年邓州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出具签署有责任人姓名的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为1:3放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取消或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1:00。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相同者,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身份,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三)面试(讲课)。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讲课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讲课)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讲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讲课)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讲课)教材
    1、小学教师讲课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讲课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2、初中教师讲课指定教材为七年级(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现行教材;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组织本次招聘。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组织。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替考等其他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高考违纪的有关规定,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外,将连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过程参照高考监考的办法,全程录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有关情况说明
    详情可登录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62168623  62287819。
    十、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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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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