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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其中:镇(乡(街道)、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详见附件1);镇乡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5名(详见附件2)。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自愿在招录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
(六) 符合附件1、附件2中各岗位要求的条件,2015年6月22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
(七)仅限贫困生报考的岗位,报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生,且具有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开县、云阳县户籍,截止2015年6月22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开县、云阳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者按职位报考,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职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巫溪县马镇坝柏场街道广场西街67号)。联系电话:023-51527870。
3.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明确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和各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报考制度,应试人员报考时应在《巫溪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签字。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1)本人有效身份证;(2)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3)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5)《巫溪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系单位在职人员(在编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人员等)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无诚信报考,取消资格。(6)仅限贫困生报考的岗位,还须提供贫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身份认定。户口簿(主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各区县主管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和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报考高校贫困毕业生岗位的除外)。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6月27日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按不同岗位分别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折合计算分值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⒈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附件2)
⒉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⒊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教室,自带所需文具。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张榜公布。
(二)面试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层次、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如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层次、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八、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查询。
拟聘人员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在招考工作中,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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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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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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