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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1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特殊专业(数控车床、机械加工、汽车维修、模具加工)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电视编导专业暂不限教师资格证,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
4.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
自2015年6月12日8:00始至6月18日12:00止,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确认提交信息后考生本人按要求于6月16–18日8:30–16:00到平顶山市招办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可暂不提供,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由其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费60元、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费。
下列考生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政策: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2.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4.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期满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2015年平顶山市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见附件2)。
(1)“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3)特岗教师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特殊专业(数控车床、机械加工、汽车维修、模具加工)和普通专业两类:特殊专业进行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普通专业只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教育部颁布的初中《课程标准》为准),技能测试主要实践操作技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技能测试
报考特殊专业的考生,首先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的实践操作技能,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普通专业考生不参加此项测试。
2.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名通过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3.面试
普通专业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专业按照“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供其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者,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4.成绩计算
普通专业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专业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2978868 2629909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是此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 2629905 297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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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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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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