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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城学校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永丰县城学校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区学校在校生剧增,教师严重缺编。为满足恩江中学、实验学校、恩江小学和恩江二小等县城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着力解决县城学校聘请代课教师问题,根据《关于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的批复》(永府办字〔2015〕75号)精神,2015年拟从农村中小学校选调部分在职教师补充到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1、恩江中学拟选调20人(政治2人、英语3人、数学3人、语文3人、物理2人、化学3人、历史1人、地理2人、生物1人);
2、实验学校初中部拟选调10人(英语1人、政治1人、语文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
3、恩江小学拟选调20人(语文8人、数学10人、英语2人);恩江二小拟选调18人(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3人);实验学校小学部拟选调30人(语文13人、数学14人、英语3人)。
如选调学科名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名额。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农村中小学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2010年秋季前正式录用,师范“三定向”毕业生则需工作满8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⑵担任过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学校中层干部视同担任过班主任),应由学校出具证明。
⑶愿意承担职称低聘风险。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精神,调入县城学校的教师,应在县城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县城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落聘人员可参加职称“地方奖励”的评定。
⑷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①有违纪行为以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②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不含因产假而导致某学期没有教学成绩的女教师);③聘用合同期内的教师;④一学年病假、事假(含离岗)累计90天及以上。
2、各类别条件
①报考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教师职称。②报考恩江小学、恩江二小的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学段教师职称。
3、报 名
报考人填写《2015年永丰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从永丰教育网下载),由本人如实填写。实行分类、定向报考,一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某一学科岗位。各学校必须支持选调工作,不得无故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学校初审《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在《报名登记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签署意见格式为:以上内容填写属实。该同志符合选调条件,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报考。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下午5:00)带好报考费(每人100元)并持以下材料到县教体局六楼会议室报名:①学校签署了意见并加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1份;②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证明;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⑤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⑥个人获得荣誉、课堂教学比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近3年在《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复印封面、目录和本人论文所在页面;《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则复印刊头、刊载论文页面,均用A4纸正反面复印)。
四、选调办法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永办发〔2015〕2号)精神,县城学校选调教师依据报考人员近3年的教学业绩、专业技能考试和业务知识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定,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1、教学业绩。由县教体局组织人员核定。满分40分,占总成绩的40%。
⑴个人教学教研业绩(10分):
①个人获得荣誉(3分封项)。近3年(2012年9月至今,下同)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师德先进个人”“课改标兵”等: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每年只取其中一项最高级别奖加分,3年可累加)。
②近3年参加课堂教学比赛获奖(4分封项)。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此项获奖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同一年同一学科参赛获县、市、省不同层级奖,取最高层级奖计分)。
⑶近3年发表论文(3分封项)。在《吉安教育》、《江西教育》、《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发表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文学类文章不计分),其中《吉安教育》每篇计0.5分,《江西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每篇计1分,《人民教育》每篇计1.5分。一篇论文多人署名,计分办法为: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第三作者不计分。
⑵个人教学成绩(30分):先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抽测非毕业班或中考、小学毕业会考(毕业班)全县平均分排名分别计分。教学成绩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1/2以后不计分。计分公式为:[(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30分。“报考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排位数”计算方法:任教学科平均分居全县第一名,排位数为“0”;居全县第二名,排位数为“1”,以此类推。然后将三个学期所得分值相加除以3,即为教师个人教学成绩最后得分。
如同学科跨年级任教,则取平均分最高的年级计分;如任教两科及以上,则以报考学科为准。
从外县调入、在我县没有相关学期教学成绩的教师,以同学科、学段报考人员的平均分计算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因产假而导致某学期没有教学成绩的女教师,剔除该学期教学成绩,按二个学期教学成绩计算最后得分。
教学业绩得分统计完成后,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2、专业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现场说课方式,说课应体现课改精神,由专家组评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初中一律采用现行初二年级下册教材;小学一律采用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考生须自备相关教材和备课时所需纸、笔。
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0日(截止下午5: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号证。
时间:7月13日上午8:30开始(如报考人数较多,则安排2天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于7月15日前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3、业务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业务知识、课程和课堂改革理论和实践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与专业技能考试地点相同,具体考场在考点公示。
业务知识考试成绩于7月18日前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择优录用。根据教学业绩、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选,并在永丰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下发正式录用抄告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忠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久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主要领导兼任。
2、加强宣传。通过网络、公告、下发通知等形式向教师进行宣传、公布选调名额、对象、条件和办法。各乡镇中小学要做好宣传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3、严肃纪律。选调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选调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永丰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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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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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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