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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推进瑶海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5年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级别及科目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同时需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任教学科和获奖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
   (2)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4)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6)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7)教育类博士研究生学历。
    7、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高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幼儿园副园长还应具有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
    8、体育类(足球、乒乓球、田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六名的优秀退役运动员;
    (3)持有以上专业的国家一级裁判证书;
    (4)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过前六名的教练员;
    (5)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9、艺术类(声乐、指挥)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个人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编创或指导作品获得过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附件1《瑶海区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选聘人员于2015年7月6日- 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瑶海区教育体育局8楼816室(合肥市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旁)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瑶海区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50分钟,其中教案设计3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教案设计、无生上课与答辩成绩分别为30分、50分、20分。
   (2)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5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40分钟(弹琴5分钟,舞蹈5分钟,绘画30分钟)。无生上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照5:5(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行合成。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6、聘用手续及待遇
   (1)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选聘人员中,属于原编制内人员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瑶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0551-64494993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3、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4、查询网站:瑶海区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瑶海教育体育网www.hfyhjy.gov.cn)。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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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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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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