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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市各县(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延边市各县(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精神,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8名。其中,延吉市199名,龙井市59名,图们市93名,和龙市40名,敦化市158名,珲春市128名,汪清县124名,安图县17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6月11日至1979年6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1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2015年8月份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在此次招聘之列。
5.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6.现役军人。
7.考入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乡镇岗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2015年6月11日前辞职的除外),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此次招聘考试采取诚信报名的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公共科目笔试后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复审。
3.考生报名前要仔细阅读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仔细阅读《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通道窗口“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考生网络报名时要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报、误报、错报、隐瞒事实报名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4.此次招聘考试设立考生诚信档案,考生应对个人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作弊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等资格,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5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9时至6月18日15时。
考生可通过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或http://210.47.0.215/yanbian,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应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及考务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特殊岗位(免笔试)报名费25元/人。
2.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及查询预审结果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9时至6月18日17时。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查询报名资格预审结果。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资格预审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报名系统直接申请复核仲裁,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
3.缴费时间。2015年6月15日9时至6月19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2015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9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窗口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有关规定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5年6月份,即到2015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2015年报考延边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延边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7.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读书且毕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8.对有志于建设延边,扎根边疆,愿为延边州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建功立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服务期限为6年(不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岗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朝鲜族岗位要求“面试需用朝语”的,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必须使用朝语。
四、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考点设在延吉市,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在现场面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条件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一)资格初审
1.面试资格初审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初审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初审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2.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员要填报《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登记表须认真准确填写。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3.面试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各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初审后,由州人社局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同时应提供县(市)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州人社局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两次面试时均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负全部责任,并签订《保证书》。凡不签订《保证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
4.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州人社局将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资格审查程序,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考试包括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一)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点分别设在延边州各县(市),由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全程由县(市)人社局予以监督。
2.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以岗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考点统一设在延吉市,由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结构化面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合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专业面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1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5%。
(二)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三)总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再次进行结构化面试。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15%+结构化面试成绩×35%。
特殊岗位考生总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总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无论何种原因取消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市)设置到基层工作的岗位,被聘用人员要与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基层工作3年,满3年后回到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工作。
十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已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放弃的,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3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b.lss.gov.cn)
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0433-2368147;龙井市人社局0433-3132117;图们市人社局0433-3668536;和龙市人社局0433-4222621;敦化市人社局0433-6223376;珲春市人社局15143381013; 汪清县人社局0433-8814262;安图县人社局0433-5896304。《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笔试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0433-2879084。
政策咨询电话:延边州人社局0433-2879039。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2,考生可免费下载。
根据(吉厅字〔2012〕3号)文件规定,本公告之外的延边州各县(市)自行组织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于违规招聘,不得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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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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