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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文昌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提升学校办学档次,促进高中教育、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6名,其中中学教师30名、小学教师46名、幼儿园教师40名。
一、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二)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三)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月24—26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思想表现鉴定表、材料目录表等表格请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
(1)文昌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
(4)竞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5)外省在编人员应聘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相片2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7月9—10日;地点: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
(2)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面试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
(2)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7月1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8月8日;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分设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音乐、历史、美术、生物、地理、物理)、初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幼教等23个专业,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4、考试成绩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4:6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
考试成绩可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同时在文昌市教育局公开栏公布。
(四)预录。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空编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3、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
六、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监察股);咨询电话: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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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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