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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那坡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自治区那坡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顺利完成我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根据桂教特岗〔2015〕1号文件规定,我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共60名,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如下表:(见附件)
注:如一些科目不能完成招聘计划任务的,将增加其它科目的招聘名额,确保完成60名特岗教师招聘任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属于以下两类人员中的一类即可。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gxed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1日—19日,每天8:00—18:00,周六、周日和其他时间段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6月20日—26日。自治区组织专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招聘。
3.报名及资格初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 现场资格复查:7月15日。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在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复查,应聘人员持《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从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历届必备)、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必备)、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历届考生还须提供《历届考生鉴定表》(见附件1)。凡应聘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报名资格复查或经资格复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7月16日。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方案另行制订)。
(四)体检:7月17日。
    由县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认定教师资格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排序:①师范类;②非师范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③同类专业分别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五)上报拟聘名单:7月24日前。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提出拟聘人选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在特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8月30日前。
    对经自治区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集中培训方案另行制订。
(七)上岗任教:9月1日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岗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执行与本县新录用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所需工资性支出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核拨。
(二)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公办教师管理办法对特岗教师进行管理,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3年服务期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3年后不能转为本县公办教师。
(四)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学校担任公办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在有空余编制、空余岗位的情况下,可转为公办教师,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负担范围,享受本县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那坡县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那坡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计划表                          
                           
类别 合计 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 物 历史 地理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农村
30

4

3

3

2

2

4

2

2

5

1

1

1
 
初中
农村
30

 

6

5

 

 

 

 

 

6

1

9

3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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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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