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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咸阳市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6月23日至1997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5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yang.gov.cn)、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咸阳人才网(www.xyjob.cn)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0:00—6月27日18:00(2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6月28日18:00
3、报名网站: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初审: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三)网上缴费和报名确认
1、缴费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6月29日18:00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15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3、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在缴费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东配楼208室)申请减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且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8日9︰00-7月11日8︰3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五)笔试
笔试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5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4、成绩查询: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招聘单位和岗位分组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程序: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的工作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工作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发布通知,市直事业单位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应聘人员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以上证件将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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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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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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