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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湘潭市岳塘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1、小学教师22名;
2、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学历、最低服务年限以及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湘潭市岳塘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涉及专业要求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网站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年6月24日15:00至6月29日9:00。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缴费
缴费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 至 6月29日10:00,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确认,考务费按每人100元收取。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组织全面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全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学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报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7月3日9:00至7月4日16:3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5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卫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时间暂定:2015年7月10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11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暂定2015年7月18日,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七、成绩合成及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核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考核重点是入围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如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弃权不参与考核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招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网站和岳塘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审核核准手续后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湘潭市人事考试网、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网站和岳塘新闻网发布公示与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特别要关注报名缴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3、咨询监督电话
岳塘区人社局:0731-55568145
岳塘区教育局:0731-55568382
岳塘区卫生局:0731-55568282
监督电话:岳塘区纪委(监察局)0731—55568208
湘潭市岳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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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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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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