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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期两学合格人员面试现场确认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第三期两学合格人员面试现场确认通知

关于2015年第三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5年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闽教资字[2015]1号)文件要求,已在网上成功报名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将2015年第三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已在网上成功报名参加 “2015年第三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设区市 日  期 具体地点
福州 7月20日—7月23日 福建教育学院教学楼203室
厦门 7月13日—18日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服务大厅
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原旅游学校校址)
泉州 7月13日—18日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南平 7月13日—14日 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建阳区黄花山路22号)
宁德 7月13日—14日 宁德五中三号楼二层
龙岩 7月13日—15日上午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202会议室(新罗区溪南南街路37-2号)
三明 7月16日—17日上午 三明市教科所(梅列区东安新村23栋)
莆田 7月16日—17日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地点见大门口指示牌)
漳州 7月16日—18日 漳州二中敬业楼一楼图书馆(漳州市芗城区新路顶20号)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非福州考生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于7月20日到福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每个地区考生报名序号都有自己的规律,如报考福州地区考生报名序号前8位数字为“20150301”,其中,“201503”代表“2015年第三期”,“01”代表“福州”,后面的数字是“序号”。为保证现场确认秩序,请各位考生对照下列表格报名序号区间,找到自己报名序号所对应的现场确认时间,按照表格中所对应时间去现场确认,不要提前或者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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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3上午 120 2015030200002 2015030200555
2015/7/13下午 200 2015030200560 2015030201487
2015/7/14上午 160 2015030201490 2015030202224
2015/7/14下午 200 2015030202227 2015030203089
2015/7/15上午 160 2015030203090 2015030203919
2015/7/15下午 200 2015030203924 2015030205015
2015/7/16上午 160 2015030205020 2015030205819
2015/7/16下午 200 2015030205820 2015030206914
2015/7/17上午 160 2015030206919 2015030207714
2015/7/17下午 200 2015030207718 2015030208989
2015/7/18上午 160 2015030208991 2015030210128
2015/7/18下午 77 2015030210133 2015030210720
       
泉州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3上午 120 201503050001 2015030500606
2015/7/13下午 180 2015030500611 2015030501694
2015/7/14上午 160 2015030501699 2015030502579
2015/7/14下午 200 2015030502589 2015030503785
2015/7/15上午 160 2015030503790 2015030504665
2015/7/15下午 200 2015030504669 2015030505880
2015/7/16上午 160 2015030505881 2015030506656
2015/7/16下午 200 2015030506660 2015030507801
2015/7/17上午 160 2015030507803 2015030508502
2015/7/17下午 200 2015030508506 2015030509550
2015/7/18上午 170 2015030509551 2015030510288
2015/7/18下午 73 2015030510293 2015030510710
       
南平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3上午 100 2015030700058 2015030702350
2015/7/13下午 150 2015030702377 2015030706583
2015/7/14上午 100 2015030706597 2015030709262
2015/7/14下午 64 2015030709273 2015030710710
       
宁德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3上午 100 2015030900009 2015030903767
2015/7/13下午 150 2015030903776 2015030906968
2015/7/14上午 100 2015030906993 2015030909136
2015/7/14下午 74 2015030909138 2015030910800
       
龙岩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3上午 120 2015030800011 2015030802685
2015/7/13下午 190 2015030802687 2015030805654
2015/7/14上午 160 2015030805714 2015030808529
2015/7/14下午 190 2015030808536 2015030809615
2015/7/15上午 51 2015030809693 2015030810800
       
三明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6上午 100 2015030400005 2015030403025
2015/7/16下午 170 2015030403040 2015030407948
2015/7/17上午 60 2015030408095 2015030410636
       
莆田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6上午 120 2015030300008 2015030302231
2015/7/16下午 180 2015030302249 2015030305379
2015/7/17上午 150 2015030305388 2015030309395
2015/7/17下午 80 2015030309405 2015030310800
       
漳州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16上午 120 2015030600012 2015030601339
2015/7/16下午 180 2015030601352 2015030603611
2015/7/17上午 180 2015030603637 2015030606009
2015/7/17下午 200 2015030606016 2015030607859
2015/7/18上午 170 2015030607861 2015030609713
2015/7/18下午 79 2015030609716 2015030610666
       
福州地区
时间 人数
2015/7/20上午 120 2015030100004 2015030100540
2015/7/20下午 190 , ,2015030100547 2015030101299
2015/7/21上午 420 2015030101303 2015030103220
2015/7/21下午 450 2015030103221 2015030105045
2015/7/22上午 420 2015030105049 2015030106887
2015/7/22下午 450 2015030106891 2015030108955
2015/7/23上午 280 2015030108956 2015030110356
2015/7/23下午 103 2015030110361 2015030110713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现场确认时,需由本人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托人确认或函件确认):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已毕业人员提供与《面试报名表》中“毕业(就读)学校及专业”栏里所填报专业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读全日制学生(非函授生及其他成人类在校学生)的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校、系、所学专业、类别(即大专或本科)、毕业时间等】,此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
7.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但已在岗且在编的幼儿教师,需提交经过岗前培训并由省教育厅验印(钢印)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任教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
8.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并已取得高一层次非师范类专业学历的在职在岗教师,拟按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参加面试,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证明内容需包含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一层次非师范类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非福建户籍但人事关系在我省的人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缴费凭据。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通过银行柜台将面试考务费(290元)转往以下账户特别注意:必须在转款单备注栏注明“姓名+报名序号后六位数字”,并请银行经办人员在电脑系统备注栏里也备注上述信息,如用他人名字转账或者汇款,也请在备注栏标注自己的“姓名+报名序号后六位数字”,并请银行经办人员在电脑系统备注栏里也备注上述信息。请勿通过邮政汇款或ATM机、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转账。通过邮政汇款或ATM机、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律不受理):
户  名:福建教育学院
账  号:7341 5101 8260 0004 628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原始缴费凭据(请自行复印并留存复印件),凭据背面需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无缴费凭据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材料审核完毕后,请考生将材料自行装在一个自备信封中,信封上标注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交给现场审核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到《面试报名表》中“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 “教育学”、“心理学”两学合格证适用的学段不可混淆。取得中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取得小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如考生已经填报错误,请自行用A4纸打印一张《教师资格面试信息修改申请表》(样表附后),现场确认时提交,并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教师资格面试信息修改申请表》发往邮箱fjlx201503@163.com。
3.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核验有关材料后,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面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非福州考生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于7月20日到福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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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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