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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2015年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2015年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加强管理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结合管理区学校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7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选调简章。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面向贺州市所有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2.遵纪守法,未受任何行政处分或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胜任教学工作。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任教经历(即2010年6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初中教师职位需取得初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职位需取得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破格条件
除满足报考条件1、2和条件3第(1)、第(3)项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报考条件3第(2)项限制。
1.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技能大赛(赛课)、优质课二等奖以上的;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
3.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在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选调
1.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本科毕业的;
2.英语、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具有相对应学科特长的(凭等级证书);
3.获得过县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颁发的综合荣誉的,参加过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获奖的。
(四)其他选调要求及选调职位见附件1
三、选调名额
(一)初中教师(13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地理教师4名,体育教师1名(详见附件1)。
(二)小学教师(14名)
平桂实验小学6名(含石梯小学),鹅塘镇小学1名,沙田镇小学4名,望高镇小学1名,羊头镇小学2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6月2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
2.报名地点:平桂管理区教育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参选者亲自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编制证、荣誉证书、任教年限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参选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参选者须到所属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结束后三天内交平桂管理区教育局人事股。
4.每个参选人员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28日上午8:30,参选者需提前40分钟到场抽签。
2.面试地点:平桂管理区实验小学。
3.面试方式、内容及流程:面试主要采取上课、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上课80分,说课20分);内容为参选者所报考的对应学科教材;面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确定身份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待考的考生在指定的教室候考,每位考生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上课10—15分钟,说课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7月3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单位鉴定意见、县级以上政法委“610”办公室出具无参加邪教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出具无犯罪证明,材料上交时间为2015年7月6日前。如参选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则取消选调资格,另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调动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从面试、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选调人员,在贺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次报管理区管委审核和管理区编委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面试选调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面试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选调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选调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四)严格按公开选调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电话:管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774—8836808;管理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74—8833722。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管理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0774—8836692。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教育局(代)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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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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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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