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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隆昌县教育局2015年在职教师考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隆昌县教育局2015年在职教师考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隆昌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且在2012年9月1日前被教育系统正式聘用。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城区学校共考调54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隆昌县2015年县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
5、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县2015年县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班时间内);报名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者本人填写《隆昌县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学校审核材料后集体研究,经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到县教育局报名。为保证隆昌七中的正常教学,各岗位最多录用1名隆昌七中教师。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九年制学校、初中学校符合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证明材料,报考高中的任教高中、初中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证明);本人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4、报名时交笔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者,须交面试费80元/人。
5、报考者一经报名,其报考岗位志愿不得更改。凡考调中对年龄、获奖证书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为本次考调报名截止时间。
6、岗位考调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开考比例达不到1: 3的,经县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具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小学文语文、数学岗位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学科中考要求命题。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历史、初中英语、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岗位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学科高考要求命题。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3、音乐、体育、计算机、幼教、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要求)。面试采取专业操作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4、加分
(1)加分计算时间:2010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加分计算办法: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同一年相同项目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励加分。
(3)加分项目:
A、综合荣誉加分(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团委书记等):获国家级表彰的加2.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5分,获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镇级表彰的加0.5分。
B、教学质量、效果加分:获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科教师加1.5分,获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学科优秀教师加1分。
C、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优秀(含届满考核)一次加0.5分(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4)加分相关项目、骨干教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截至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 9:00——11:30。
2、笔试地点:隆昌一中。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4、笔试成绩查分:需对本人笔试成绩查分的,于7月10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填报申请,查分参照普通高中升学考试查分办法进行。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考调岗位数1:3的比例(调减了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四舍五入至整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查分后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逾期未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
4、笔试、加分、面试等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对照考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无面试环节学科增加面试环节,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相关证明材料以报名时提交为准,报名时未提交的不再认可。
(二)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共同实施实施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
2、师德考核主要考核参考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内容。在2010年9月至考核期间违反师德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为不合格。
3、文化课学科岗位(语文、数学、历史、英语、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教学成绩考核,有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班平均分的参考人员,班平均分未达到镇平均分(直属学校的参照校平均分)的为不合格。初三年级因毕业成绩无法统计的,考核上一学期期末测试成绩。期末班平均分和镇平均分以县教研室统计平均分为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应向县监察局、县人社局或县教育局实名举报。
六、聘用
1、选岗。需选岗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2、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考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岗位聘任等有关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考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县监察局对考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考试。
3、对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公告由隆昌县人社局、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各环节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登陆隆昌县教育局网站(网址www.lcxjyj.net.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隆昌县教育局 3914312 3900635;
隆昌县人社局 3992583
举报电话:隆昌县监察局 3923313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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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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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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