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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国考”来了 体检“国标”还有多远-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国考”来了 体检“国标”还有多远

2015年5月6日,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现场。 (CFP/图)
2015年5月6日,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现场。 (CFP/图)

  可公开查阅的21个省份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对应聘者肢体残疾均有限制。

  虽然多个省市在体检标准具体细则上有过修订,但对肢体、视力、听力等限制性规定仍大面积保留,不少有意愿从教的残障人士因此被拒之门外。

  要破解就业歧视,建议推行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离毕业还有十几天,陕西教育学院学生江永洛的心一天比一天紧张:本该在毕业离校那天就可以领到的教师资格证,然而6月12日教师资格体检报告显示“心脏早搏”而不能按时领取。正是这一看似无关紧要的检查结果,可能导致他无法拿到教师资格证。咨询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后,仍无明确答复。江永洛只能祈祷出现奇迹。

  每年5-7月,正是我国各省市开展教师资格认证最为集中的时段之一(一年两次)。对于有志从教者,取得教师资格是走上三尺讲台的第一步。申请教师资格认证,除了大多数地区选定的两科(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普通话合格证、毕业证)合规外,体检合格也是必不可少。然而正是各省不一的体检标准,将不少应聘者挡在了教室门外。

  个子矮、高血压、面部疤痕、鸡胸、驼背、肢残……在各省的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中,往往包含有对应聘者肢体、面部、视力、听力等残障问题及某些疾病的排斥性条款,其细则不尽相同。多年来,此类条款一直被质疑涉及就业歧视。

  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龙国英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教育部对此回复,将认真研究。时至今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又称“国考”)已在14个省市实行,并于2015年全国铺开,然而,教师资格体检“国标”却迟迟未能现身。

#p#副标题#e#  就业歧视普遍存在

  2014年7月,福建师范大学生学生小韩梦因左手残疾,成为该学院中唯一没有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对此回应,“福建省这套标准已实行十多年,小韩梦的情况是第一次碰到”。

  实际上,各省每年都有不少人像小韩梦一样,因为无法通过体检而拿不到教师资格证。2013年12月,因二级视残而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杨仁良和残友们一同制作了一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残疾歧视调查表》,寄往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该调查表显示,当时可公开查阅的21个省份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都对肢体残疾有明确限制性条款,其中19省份对应聘者的五官及面部有不涉及教学能力的限制性条款,对视力、听力也均有具体要求。

  对于肢体条件,上述大部分省市对上下肢是否正常运用、双肢是否等长、步态是否有异等作出规定。如《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为不合格。然而,视单肢运用异常者为不合格,还是双肢运用异常者为不合格,往往成为体检标准的漏洞所在。

  2009年毕业于南昌师范大学的刘肇忠因右上肢残疾而拿不到教师资格证,“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省残联、省信访我都去过,他们相互推脱”。最终刘肇忠求助于江西省政府法制办,月余后,江西省教育厅才出具书面证明称,《江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第十五条“上肢或下肢不能运用”的规定,系指“两上肢”或者“两下肢”均不能运用。刘肇忠的单肢残疾,不在其列。安徽省也因类似情况,于2011年对体检修订标准。目前,大多数省份的体检标注都将肢残限定为“双下肢或双上肢均不能运用”。

  而对于面部的细节规定,各省份则松紧不一。如江苏省规定,“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天津的则更为详尽,“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广东、湖北、山西则未有面部相关规定。

  不过,对于争议颇大的身高、体重限制,江西省、四川省早已删除。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学生家长并不喜欢身材矮小的老师,身材好、长相标准的老师往往更受青睐。南昌市东湖区原教体局长储符平对南方周末透露,该市某名校录用了一名十分优秀但身材较矮的女教师,一些二年级学生都比她个子高。有学生家长为此向上级反映,要求调换老师,称她在孩子心目中,严重影响了老师的形象。

  此类肢体条件的限定条款多年来饱受残障人士及关注就业歧视的学者诟病,不少人认为这些规定只强调身体条件,忽视了个人能力。“四肢、面部、身高的(规定),只要和教师的工作能力、职业能力没有关系的要求,都是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这些要求在法律上都构成歧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告诉南方周末。

  除面部和肢体外,部分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也成了拦路虎。山西、江西、河北、安徽及北京等省市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里,均规定性病患者体检不合格。江西还明确规定艾滋病毒检测阳性者不合格。而“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等精神病史不合格的规定则散见绝大部分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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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CFP/图)
教师资格证 (CFP/图)

  “其实,我们只需要 一份职业生存”

  2010年前后,各地先后曝出不少应聘者因残障而无缘教职的新闻,倒逼一些省份对体检标准的个别项目做了修订或说明。然而,对于许多残障人士来说,媒体的作用总是有限的。

  胡琪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6月23日,就在毕业离校前一天,他才得知自己因跛行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后经多方努力,教师资格证还是到了他手上。回到安徽老家的胡琪要通过教师入编考试,还需经过又一次的体检。在家里关系帮助下,他最终获得了考试资格,并入职当地中学。“之前我也找过残联,但没有用,现在大部分人要获得考试资格,都要通过找关系。”胡琪说。

  除了找关系,不少残障人士选择抱团取暖,通过公益组织和残障社群向有关部门呼吁给予考虑。杨仁良便是从一个无缘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逐步转变成了一位自倡导者。杨仁良和残友们曾倡议其他省份学习并参照广东省教育厅2013年4月下发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稿)》。该修订稿将原有的对肢体、视力、听力等限制性规定全部删除,视为不合格的标准条款由21条减少到15条,因此被誉为“零残歧视”而广受好评。

  事实上,广东省教育厅就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时,其中的第十一条规定却引起了极大争议—“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艾滋病感染者能否当老师?兼任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周伟认为,《就业促进法案》中就明文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且在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据了解,当时深圳、北京、河南等多地公益组织都向广东省教育厅致信建议删除该规定。中国艾滋病工作联席会议为此还发表了网络公开信,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也专门致函该省教育厅,呼吁删除草案关于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条款。

  即便如此,不少家长为此还是忧心忡忡:“要是小孩子有磕伤碰伤怎么办?”加之近年来教师性侵、虐童案频发,家长不免更加缺乏安全感。

  多次讨论后,广东省教育厅最终发布的修订稿中删除了该条款。

  据南方周末统计发现,我国共发生了6起艾滋就业歧视案件,其中5起系教师岗位遭拒,只有一案获赔,其余全部败诉或驳回。

  在广东某高校执教十余年的梁宏老师,三年前查出艾滋病检测阳性。三年来,梁从未敢跟同事提半个字,“感染者在单位暴露了,基本就没有立足之地了”。对于周围的人对艾滋教师的质疑,梁宏表示理解,“还是要看政府怎么平衡,光靠我们个人,办不到的。其实,我们只需要一份职业生存”。

  招学生, 还是招教师

  目前,各地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从何而来?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两年后正式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但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均没有对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作出具体要求。

  2000年6月22日,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条文作出具体解释。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的,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还有一个背景,目前高等院校招生执行的是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除了公安类普通高校和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检另有标准外。
  2013年1月,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征求《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时,就曾表明初衷,“为解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与招生体检标准不一致问题,省教育厅对《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进行了部分修改。”
  事实上,目前教育部门针对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作出修订的依据,是适用或参照国家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也就是说,用招生体检标准来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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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考来了,体检国标还远?
  教师资格证作为教师从业的准入证明,只能算是一块敲门砖。想要成为老师,还要通过各市县组织的教师岗位招聘。此时,求职者往往要经历二次体检,其体检标准要么适用该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么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4年9月,在河南某专科学校任职的在编教师何天全,参加了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2014年下半年教师公招岗位的考试,后因高血压遭拒。对方参照的正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这就是就业歧视,40岁以上有几个血压不高的?”让何天全更难以接受的是,应聘教师岗位为什么要“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南方周末查询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开招聘。在各市县的招聘公告中,体检项目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的涉及省份有广东、广西、福建、安徽、四川、山东、新疆等7省份和自治区,而按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的涉及省市有云南、贵州、陕西、河北、江苏、河南、浙江、甘肃、湖南、湖北、海南、重庆等12省份,后者明显多于前者。
  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往往对疾病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且明确规定性病、艾滋病不合格。周伟认为,“公务员体检标准只适用于公务员,没有理由适用在教师的岗位上。”而教师资格体检至今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标准。就此,南方周末发函联系教育部、人社部,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自实施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以来,各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条款虽然具体细则上有过修订,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对肢体、视力、听力等限制性规定仍大面积保留,将不少残障人士拒之门外。
  2014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在提交两会的提案中,指出各省体检标准存在残疾歧视明显、地区差别较大的问题,并建议参照广东省新修订的体检标准和安徽、江苏等省份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制定全国统一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现在一些地方新出台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开始取消对残疾人的限制,这种做法应该在全国推广。”薄绍晔说。
  早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龙国英就曾向大会递交了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申报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建议。之后,教育部回复了龙国英。在这份名为“教育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636号建议的答复(教建议[2011]第328号)”中提到,“目前,我部正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研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您提出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等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
  然而,各省份体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仍然在延续。比如,能在广东拿到教师资格的残障人士,在其他省份就有可能无法通过认证。但是教师资格证本身又是全国通用的,如果去认证地区之外的学校参加教师岗位招聘,可能又要受到其他体检标准的限制。
  如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从“省考”变成了全国统考,然而体检“国标”却始终不见踪影。反歧视法律学者、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陆军说,“有国标会好一些,如果没有国标,各地会各自为政,进而容易出现偏差和失误。”
  “现在的体检标准是选美的标准,不是选劳动能力的标准。”周伟说,“除了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公共健康的行业,身体信息也是个人的隐私,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知道的。”
  (文中梁宏、胡琪、何天全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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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 年龄放宽至33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不超过33周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明确,2026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通知》提出,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7月底完成招聘工作。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跟进指导,确保招聘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4.2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全省报考4.2万余人,设置21个考区、28个考点,抽调面试考官3100余人。

精心部署,全链条压实责任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本次面试组织工作。5月8日,召开全省考务培训视频会议,围绕政治责任、安全底线、队伍建设、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各地联合宣传、网信、公安、卫健、电力等部门,压实责任链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面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严密规范,全维度守护公平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在国家教育考试四川省指挥中心,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对全省面试工作开展实时巡查、全程督导。各地配强驻点巡查力量,从严抓实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全流程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考试公平公正防线。

温情护航,全方位服务考生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坚持以考生为本,考前通过多渠道推送温馨提示;各考点科学布局、专人引导,提供便民服务;为特殊考生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舒心、有序的应考环境。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甘肃省17250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7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在全省14个市(州)顺利结束,共计17250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严格落实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机制建设、技术支撑与执行落实,切实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管理。成立省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考务文件及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间节点,召开专题考务培训会,对考试流程、应急处置、保密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岗、到人、到位。

压实技术保障。全面完成面试系统部署、网络环境调试及系统测试,组织各市(州)考区逐一反馈测试结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提前完成人脸识别仪、智能安检门等关键安检设备的调试与准备工作,实现考生身份精准核验与违禁物品高效筛查,进一步强化考点入口安全管控。

细化考务执行。对全体面试考务人员及考官进行系统岗前培训,围绕评分标准、操作流程、考场纪律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程序严谨有序;组织各考点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及考前全流程模拟,提升考务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与规范处置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温馨提示,提醒考生注意事项,加强涉考信息监测,保障考试环境清朗有序。  

考试期间,全省各考点秩序良好,考务管理规范严密,技术系统运行平稳,圆满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江苏省13.7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全省共报考13.7万人、27万科次,共设59个考区、95个标准化考点。

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召开考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本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级考试机构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协同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电力等部门,扎实做好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综合保障及温馨提醒等工作。各考点严选考务人员,加强考试培训,强化考场管理,热情服务考生,全力保障考试平稳实施。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严格入场检查,强化手机管理,加大巡考力度,综合整治考试环境,严防违纪作弊。考试期间,全省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

全省有2名视障考生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有声试卷参加本次考试。相关考点制定“一对一”服务方案,单独设置考场,辅助引导进场,助力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预计4月17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甘肃省6.8万人报考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7日,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本次考试开考幼儿园至中职等5个学段39个科目,6.8万人报考。

我省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考前,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专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开展考务培训。严密组织试卷流转与保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试题绝对安全。全面启用标准化考点及人脸识别、智能安检系统,协同公安、无线电等部门联合保障,净化考试环境,严防替考及违规物品入场。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传,严肃考风考纪,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落实“禁考”处罚,着力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考试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伟协同宣传、网信、卫健、无线电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为考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省派巡考员在各考点对考务组织、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考试规范有序。网络巡考人员全程实时监控考场情况,切实保障了考试公平公正。

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各考点组织规范有序,考场秩序良好,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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