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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睢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5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4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1. 高中教师岗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含)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2.小学教师岗位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3.学前教育教师岗位
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4. 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情况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查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有效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户籍材料;往届生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5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报名时需交纳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笔试费用100元。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7月14日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笔试费用。
5. 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6.报考人员到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主楼201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7. 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bj.cnsn.gov.cn)、睢宁县教育网(网址:http://jyj.cnsn.gov.cn)公布。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主楼201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
4.面试方法
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面试成绩为说课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说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设计说课稿(40分钟),说课(10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睢宁县教育网公布。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设计说课稿(40分钟),说课(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且总成绩并列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且总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均符合两标准的体检合格。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睢宁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除岗位代码为01、02、03、04外,其他岗位的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表》选岗到相关学校任教,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确定后县教育局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期满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人员。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07710(县监察局)
0516-8838005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516-80376835(县教育局监察室)
八、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0376836(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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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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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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