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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米脂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米脂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为有效缓解我县小学及幼儿园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开发80名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80名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城乡幼儿园60名,城区小学20名(其中音、美学科各5名,信息技术学科10名)。详见下表:
陕西省米脂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注:师范类专业界定,以学校开设的必修课中是否有教育学和心理学及毕业时学校是否给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为准;非师范类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按师范类对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岗位
1.城乡幼儿园岗位
(1)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或幼儿师范学校的幼师、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城区小学岗位
(1)音、美岗位为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毕业生。
(2)信息技术岗位为应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不包括中师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须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并投档,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报考人员为米脂户籍且落户时间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米脂县即可)。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中师学历年龄限26周岁以下(198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四、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米脂县有线电视台、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米脂县人力资源网、米脂县教育网及县城醒目位置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米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izhi.gov.cn/)
米脂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mzrs.gov.cn/)
米脂县教育网(http://www.mzjyj.com/)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9日上午8:00至7月3日下午18:00止,在米脂县人力资源市场(福乐路工商局一楼)报名。
2.报名提供证件
(1)中师毕业生
凡2009年及以后的榆林市内学校毕业生,需持学籍档案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报名;2009年以前的榆林市内学校毕业生和所有市外学校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原就读学校出具毕业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含是否统招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限、学习专业、是否正常毕业、班主任姓名、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名、学籍管理处联系方式等。
(2)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持档案信息卡、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报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是否统招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限、学习专业及是否师范类、是否能正常毕业、班主任姓名、学籍管理负责人签名、学籍管理处联系方式等),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在校课程成绩单。
(4)其他要求
必须由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3月内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采集指纹备查。
3.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资格暂时无法确认的考生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经实地调查核实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缴费及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米脂县人力资源网、米脂县教育网发布的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分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应学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所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教育教学方面专业知识。幼儿园工作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70%和30%,其他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30%和70%。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笔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4.成绩发布:阅卷结束经核对无误后,对所有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凡被举报对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政审
1.体检: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考生自理。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参加政治审查,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及学习情况,特别是对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将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复审时间另行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岗位工作,将纳入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我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聘用人员与县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劳务派遣制。首聘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场及阅卷现场将全程视频监控,确保考试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二)聘用人员从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试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考生报名名单、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均实行公示制度,并设立监督电话。县纪检委0912-6212904;县人社局0912-6222707;县教育局0912-6222510;县信访局0912-6213011。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米脂县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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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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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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