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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2015年考试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2015年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文件要求,结合陆良县城区学校教学实际,公开选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 选调岗位和名额
中枢镇中心学校所辖小学: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和属陆良生源或符合解决夫妻分居、照顾父母条件的县外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3、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2015年选调教师
计划表》。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公告》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7 月3日。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4、根据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报名人员参加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考试科目设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均按小学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7日
上午 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16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6、收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四)考核、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工作由陆良县教育局会同选调学校组织实施,全面考核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由陆良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核、体检前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只递补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考生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放弃考核、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考核、体检后出现的自愿(自动)放弃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陆良县行政区域内的选调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    0874―6225561
陆良县人社局  0874―6939569
陆良县教育局:0874-6213572
陆良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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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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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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