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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为县公办学校、特教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无为县公办学校、特教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因我县公办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50名,特教学校教师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自主择岗、聘用和管理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 7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无为县无城镇北城小学
4、报名所需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5、报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无为县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审查表》。
报考特教学校教师按岗位报名,须填写报考学校和学科;报考小学教师按学科报名,不需填报具体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不需填写报考学科和具体岗位。
特教学校教师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3:1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小学各学科报名人数与各学科招聘总计划数未达1.5:1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总计划数;幼儿园教师报名人数与招聘总计划数未达1.5:1比例,相应减少招聘总计划数。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已报名但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费用45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凭有效证明申请减免笔试费用。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于7月22日—23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北城小学)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30%)。
小学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以高中阶段知识为主,教育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道德素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特教学校心理康复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以高校专业知识为主,其他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同小学岗位。
幼儿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师道德素养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考试成绩在无为教育网及时公布。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按取得最高学历时间早者优先;如仍相同,年龄大的优先。下同),按照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安徽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
(四)自主择岗
报考特教学校教师按报考岗位录用,不需择岗。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入围人员进行自主择岗。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小学教师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自主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及通过自主择岗选定岗位的人员,予以聘用。
此次招聘的教师属我县公办学校编外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管理。特教学校拟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小学和幼儿园拟聘教师与乡镇中心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乡镇中心校安排任教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变更、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月工资参照我县编内教师同学历定级标准(包含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中专学历2360元,专科学历2400,本科及以上学历2700元,。聘期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宜
有关编外教师招聘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无为县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277 )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本公告由无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3-6611743(监察局)
无为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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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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