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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明湖学校2015年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明光市明湖学校2015年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明教人〔2013〕119号)的相关规定和明光市明湖学校(含初中部和小学部)2015年秋季正常开班办学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从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30名教师到明湖学校任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考绩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30名(其中初中部13名、小学部17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 选调条件与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编制现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且正式录用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周年(2010年秋季开学前经明光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上岗任教)。
3、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完成2012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经教育主管部门选派,脱离原工作岗位,到新疆、四川、西藏等边远地区支教一年及以上,完成支教任务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选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选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选调人员须具备各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含取得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
7、报考选调小学部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选调中学部教师岗位人员须为农村中学在编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2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6月18日—6月24日为期7天):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教育网、明光市人社局网站(以下合称网站)以及各校宣传栏公告。实行条件、程序、岗位、标准、结果公开。
(二)报名
1、2015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8:00 -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非本学科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教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153630。
2、填报《明光市明湖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从附件点击下载)。
3、提交近期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反面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缴纳笔试费用。
4、提供加分因素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7月11日笔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5、提供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编证明、任教年限证明、任教学段学科证明、2012-2014年度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附件2为证明材料的统一格式),证明材料须经经办人和校长认真审核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7、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8、报考人数与岗位指标数比例应等于或超过2:1,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岗位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本选调岗位,原报考人员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时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 8:00-10:00《专业课》,10:30-12:00《教育学》和《心理学》。
2、地点: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考试时间和分值:
①内容。《专业课》为各岗位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专科及以上层次内容。
②考试时间和分值: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4、笔试成绩:《专业课》占笔试成绩的80%,《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笔试成绩的10%。
本次考试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5、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收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示。
7、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查分,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示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8、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选调。
(四)加分因素
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加5分;获得省、市、县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分别加4、3、2分;获得省、市、县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分别加3、2、1分;
2、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承担并完成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脱离原工作岗位一年及以上的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四川、西藏等边远地区支教的加5分,到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的加3分,到本市农村边远或薄弱学校支教的加1分。
报考人员的加分因素在网站公示。
(五)专业能力测试
1、按各学段学科的“笔试成绩×50%+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2、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3、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初中为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小学为四年级下学期教材。
4、专业能力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和专业测试通知将在网站公
告。
(六)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分因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考察
总成绩在网站公示后,按各学段学科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八)选调
考察合格,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予以选调。本次选调教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教育局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调编手续。
五、 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教师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监察局举报中心8022013 、 教育局监察科8158442。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3630 (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
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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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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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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