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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来安县来城学校2015年遴选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来安县来城学校2015年遴选教师公告

  为缓解来城学校师资紧缺的现状,结合学校编制情况,经2015年县第一次编委员研究同意,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来安职高面向我县农村学校公开遴选3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学段学科及遴选计划数
此次公开遴选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10名,详见《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遴选计划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编制在我县农村中学,且在农村任教三年及以上。
(二)遴选条件:
1.编制在农村完中的教师。半塔中学、大英中学、水口中学在编教师,2014-2015学年度任教高中学科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选择报考高中或初中学科;2014-2015学年度任教高中学科但只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只能报考初中学科;2014-2015学年度任教初中学科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初中学科;
2.编制在农村初中的教师。编制在农村初中,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初中学科;编制在农村初中,经教育局研究同意借用(支教)到其他学校,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报考初中学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4.近两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2014-2015学年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如上下两学期任教学科不一致,则以下学期任教学科为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⑶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5611566。
(二)报名办法
1.在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Excel电子表。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获奖加分证书(原件、复印件);
(5)2013、2014年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6)经编制所在学校验印的2014-2015学年度备课笔记本;编制在农村初中,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借用(支教)的教师需提供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公章的原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纪要(录)复印件和借用(支教)学校验印的2014-2015学年度备课笔记本;
(7)学校同意报考及相关条件证明;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其中1张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9)《资格审查表》纸质表1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
3.每人限报1个遴选学段学科,分学段学科进行考试。报考同一学段学科的人数与该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总数之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遴选学段学科的人员,可于7月4日到来安教育体育局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段学科。
4.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和教育体育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笔试报名费45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师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获奖加分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折合分=笔试成绩×60%+获奖加分,能力测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00—10: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相应学科的高考内容。
4.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获奖加分
1.获 “安徽省学科带头人”、“安徽省教坛新星”的加2分;
2.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滁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滁州市教坛新星”的加1分;
3.获“滁州市骨干教师”的加0.5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三)能力测试
1.按各学段学科笔试折合分(笔试成绩×60%+获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遴选学段学科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能力测试人选(如入围能力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能力测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2.能力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参选教师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4.能力测试成绩于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一)能力测试成绩按40%折合后,与笔试折合分相加,按照与公布的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总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教龄长的优先),笔试和能力测试有一项缺考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二)县教育体育局依据遴选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有放弃遴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择校与试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报考高中教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学科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择校。
(三)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被遴选教师调动时专业技术职称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二级,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正式调入后,由所在学校按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
八、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5年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人社、编办、教育体育、财政、卫计委、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遴选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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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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