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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城区学校新学期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在职在编教师及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公开考试选拔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选调高中教师1名
面向江山市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滨江高中英语教师1名。
(二)选调城区初中教师20名
1.面向江山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农村初中教师选调13名:数学、社政、科学教师各3名,语文、英语教师各2名。
2.面向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选调7名:科学教师2名,语文、数学、社政、体育、计算机教师各1名。
(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11名
1.面向江山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农村小学教师选调6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英语、科学教师各1名。
2.面向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选调5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英语、科学教师各1名。
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学科选调计划。2015年偏远山区小学定向招聘的拟录用新教师、拟补录用的新教师以及江山中学、江山中专、滨江高中、江山五中和清湖高中等学校定向招聘的拟录用新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滨江高中教师选调:报考学科与目前所任教学科对口,并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农村学校教师报考的,还须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不含借调到城区学校任教年限);民办学校保留公办身份的教师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职中小学农村教师参加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的,要求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周年(不含借调到城区学校任教年限),偏远山区定向招聘教师须满5年服务期;报考学段学科与目前所任教学段学科对口,不得跨学段报考;民办学校保留公办身份的教师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报考的学段学科要求与报考教师编制时学段学科对口,或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规定的学段学科相符。
三、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组织成立2015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卓兴
副组长:徐晓军 叶慧庆 张 阳
成 员:黄小飞 徐水源 祝淑芳 郑兴泽 徐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6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办法
在职教师: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5年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并附上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的证明材料(在报名表内填写、签字、印章);目前所任教学段学科证明;本文规定的加分项目所对应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多个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可兼报。
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新教师参加城区学校选调的,要求在8月中旬新教师报到培训时再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也安排在新教师培训期间,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确定参加选调对象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在职在编教师笔试成绩以今年的全市中小学教师文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为依据(届时参加选调入围对象文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在江山教育网上公示);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须参加统一笔试。所有选调报考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备选调资格。
(三)笔试
1.在职在编农村教师笔试内容和时间详见《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文化专业知识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
2.2015年拟录用新教师笔试内容为写作和教育理论,写作占笔试总分的60%,教育理论占笔试总分的40%。笔试日期为8月中旬新教师培训期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滨江高中选调的,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其他城区中小学选调不设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筛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选调对象若只有2名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形式为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下上课,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具备选调资格。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加分
除高中段学校外,对在职在编的农村教师报考城区中小学选调实行加分制度。加分标准如下(两项可累计加分):
1.获得江山市级及以上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个人师德方面荣誉的加3分。
2.对近五年教师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的教师,每年加1分。
选调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六)确定选调对象
1.根据选调学科计划名额,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对象(最终得分相同的,滨江高中选调以试讲分高的排名在前;其他中小学选调以笔试分高的排名在前;若再相同,在职教师以担任班主任年限长的排名在前,若还相同,则以工作年限长的排名在前;拟录用新教师同分人员以写作分高的排名在前)。
2.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参加选调,且有两名及以上进入选调计划范围的,只能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选调一人。
(七)组织考察及公示
教育局将对拟选调教师进行考察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几点要求
(一)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质量。
(二)严格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招考对象、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2015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山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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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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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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