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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求,经研究决定,蚌埠经济开发区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招聘教师年龄为1980年1月1日后(含1980年1月1日)出生,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全日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需具备全日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学位。
2、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有具体岗位要求的详见附件1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蚌埠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ks.ahbbhr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登陆:http://wsbm.ahbbhrss.gov.cn
1、报名时间 点击快速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7:00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蚌埠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以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从网上打印报名表,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复印件),于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6日17:00期间,到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解放路590号)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只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面试复审时须提交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5年7月2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证明,2015年7月3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及相关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面试之前和聘用环节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5(招聘岗位1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岗位2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5、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2015年7月8日16:00至7月10日上午12:00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查询准考证。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三科,满分共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2)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蚌埠经济开发区教育网等相关网站公布。笔试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岗位为10人及以上的学科按1:2),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2、面试:面试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上课(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分配。
对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5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视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五年内在所属学校教育集团和区内集团之间至少交流一次,每次不低于一年。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5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bbjjkfq.gov.cn/web/index.aspx)、蚌埠市人事考试网(http://ks.ahbbhrss.gov.cn/web/)、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经济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bbjkqjyw.com/)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蚌埠城市之门608室)
咨询电话:0552——3188704,0552——205663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0552——3183516,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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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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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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