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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15年教师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15年教师招聘60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小学30名,中学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区中小学校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强区建设。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表2。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具备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中学学科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海口市户籍或现在在海口市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3.从2014年9月至今连续在相应学科岗位上任教(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4.获得高等普通院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报考小学学科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海口市户籍或现在在海口市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3.从2014年9月至今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4.获得高等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教师。
2.“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及特岗生服务期未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ihk.lss.gov.cn)和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向社会发布。公布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布日期于2015年6月29日—7月1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一号办公大楼(市政府原办公大楼)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411房,咨询电话:0898-66568646。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填写《2015年海口市龙华区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或工资清单)、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5年7月合同期满则无需提供)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龙华门户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 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考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我区各中小学任教,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五、聘用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三)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www.hklhq.gov.cn/)上公布及短信通知,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监督电话:
龙华区监察局 66567786
龙华区人社局 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 66568633(纪检科)
七、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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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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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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