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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龙山县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龙山县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方案

龙山县教育事业单位
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拟公开招聘教师9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管理,统一阅卷评分。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报考人员户口2015年6月29日之前在龙山县内或者进入大中专院校前在龙山县内。报考县高级中学、皇仓中学、第一职中和里耶民中的不限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县高级中学、皇仓中学、第一职中、里耶民中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期间出生)。我县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以教育局在县教育网公示为准)的现任代课教师报考者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2年以来考入我县的特岗教师、2015年报考我县特岗教师面试后且参加省特岗教师招聘体检合格人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详见《龙山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自治州教育网、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山教育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龙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龙凤广场背后)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③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④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⑤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须在体检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专业认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龙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龙凤广场背后)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岗位,经州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试教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以具体方案为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低排序进入体检;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不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从网上下载,并填写规范。
(三)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教育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教育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招聘方案由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43-6230186(县人社局)
        0743-6236835(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43-6222288(县纪委)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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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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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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