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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孟州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孟州市事业单位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孟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其中教育类41名、医疗卫生类47名、综合类36名(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201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
(四)报考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孟州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孟州服务的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5年7月10日8:00至7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mengzhou.gov.cn ),点击 “孟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91-8100255
2、报考资格审查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7月1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1日08:00至7月23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专业不符的,以毕业证专业报考。
7、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7月16日18:00前到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孟州市中心医院岗位代码为3020401、3020402、3020403、3020404、3020405、3020406、3020407、3020408、3020409、3020410、3020411及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岗位代码为3020201的岗位不受该比例限制,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8、除报考孟州市中心医院岗位代码为3020401、3020402、3020403、3020404、3020405、3020406、3020407、3020408、3020409、3020410、3020411及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岗位代码为3020201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其中,报考孟州市中心医院岗位代码为3020401、3020402、3020403、3020404、3020405、3020406、3020407、3020408、3020409、3020410、3020411及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岗位代码为3020201的人员只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报考孟州市中心医院岗位代码为3020401、3020402、3020403、3020404、3020405、3020406、3020407、3020408、3020409、3020410、3020411及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岗位代码为3020201的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笔试内容:
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自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孟州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省下派到孟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孟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孟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农村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孟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服务期限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豫办〔2008〕16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到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孟州市人社大厦东大门西邻第二个房间人力资源管理科)提交有关资料,并填写《孟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填写《孟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015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且在考察程序之前提供其原件,否则取消资格,毕业时间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3、教育类的考生面试由教育局组织,医疗卫生类的考生面试由卫生局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4、报考综合类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
五、体检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三)报考教育类考生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其它岗位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孟州市委组织部与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组织进行,未按时提交齐全考察材料的考生视为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其它考生在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交报名时所持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其中,报考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岗位代码为1050301、1050302、1050303、1050304、1050305岗位的考生聘用后派驻到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工作,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按照在派驻单位的工作实绩每月再享受工作性补贴2000—5000元。
八、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者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
孟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engzho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1-8100255
孟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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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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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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