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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东至县教育局2015年县城区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东至县教育局2015年县城区选调教师公告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县城区小学面向乡镇小学选调教师16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安徽省东至县教育局2015年县城区选调教师公告三、选调对象
乡镇中心学校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后新进人员不在此之列)。
四、选调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与选调岗位一致;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因参与有偿补课和搞有偿家教受查处的。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公告将于2015年6月29日起通过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东至教育体育网(http://www.dzjy.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5年7月3-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5年东至县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考试介绍信及经学校验印的上一学年度原始备课笔记。逾期不再办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7月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不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学科)选调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数的将另行公告。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于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10:00-12:30。
笔试地点: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及其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程序的掌握及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及创新意识。试讲的具体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试讲的课题和顺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的时间15分钟。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合成成绩:
最终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最终合成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由选调学校及主管单位全面衡量择优选调。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缺额的,按参加面试人员的最终合成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最终合成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选调人员选择拟聘用学校。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东至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自愿放弃选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一次。
六、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工作应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66-7026916
县人社局:0566-70168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7026613
附:2015年东至县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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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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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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