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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2015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20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流2015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200名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规定,现将2015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我市共招聘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200名,其中初中教师90名,小学教师1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报名者属于以下两类人员中的一类即可。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4.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对已取得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4〕58号)要求,招聘为2015年特岗教师。
6.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8.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复审时间:2014年7月8日—9日
复审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2.审核办法
市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人员对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小学语文分岗位①、岗位②由考生现场报名后审核。审核按《北流市2015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另行印发)的规定进行。
3.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往届毕业生均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入学当年招生计划、学习成绩单、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实习鉴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及其它求职材料。
(2)专科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或入学当年招生计划。
(3)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任教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任教证明。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5)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者,须提交荣誉证书和文件或文件。
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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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通过政审计分的方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政审分不计入面试总分)。政审计分满分为20分,计分办法如下:
(1)学历分:本项最高分为8分。其中一本院校毕业生加8分,二本院校毕业生加5分,三本院校毕业生加3分。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加3分。
(3)荣誉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其中优秀毕业生加3分,政府奖学金加3分。每项荣誉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加3分。
如政审分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2.公布面试人选
2015年7月10日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考官组成
每个考场设立5至7人的面试考官小组。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8:00点开始)。
面试地点:北流市南园明德小学(北流市城中路0312号)。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
如遇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及毕业院校类别(一本、二本、三本)、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确定名次先后。如还相同,再依次以北流籍、党员确定名次先后。
如设岗学科出现实际应聘人数不足设岗数,对空缺的名额,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学科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
初中教师岗位:2015年7月16日
小学教师岗位:2015年7月17日
体检地点:待定。
(五)选岗、签约
选岗、签约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选岗、签约:
1.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选岗时间:2015年7月24日(参加选岗考生上午8:20集中, 8:30分开始选岗)。
选岗地点:北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2.签约对象选岗后与设岗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
签约地点:北流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影剧院。
四、上报审批及聘后管理
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我市拟聘人员名册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正式聘用。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市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事厅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北流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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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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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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