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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创建于1957年,属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主管部门为广西师范学院。学校占地面积1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8900多平方米,现有学生866名。学校被确立为“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广西21世纪二期园丁工程研修基地”,“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标兵学校”,“ 广西体育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科研室建设先进单位”等。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小学教育文科方向专业本科。
小学体育教师:1名,体育教育专业本科。
会计人员:1名,会计学专业本科。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义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4、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体育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7月 23 日至 7 月 25 日。
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在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页下载《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另需向附校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审核)。根据桂价费[2010]269号通知,经批准具有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单位,可向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具体标准为:考试费每科:50元。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教导处(教学楼217室)。
(二)资格审查
附校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历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7个工作日内遴选出参加笔试人选,并在附校网页上公告,同时通知应聘者本人。对未入围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并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教师岗内容为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会计岗内容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9:00-11:00。当日(星期四)18:00前,在附属实验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各岗位排名前三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经核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未达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语文、体育教师岗:试讲(90%)+专业技能考核(10%)
试讲时间为15分钟。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上同一内容的课。试讲内容在2015年7月31日上午8:00现场报到时由学校统一提供。每位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每人限时5分钟。
(2)会计岗:结构化面试(90%)+专业技能考核(10%)
对会计岗位应该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作简要答辩。专业技能操作主要进行本专业技能操作演示。
(3)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厅、教育厅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每组考官的三分之一。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即在附属实验学校网页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综合考核要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向广西师范学院提交书面考察材料,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附校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院研究。
2、学院对拟聘人员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附校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校在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附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六、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并办理入编手续的教师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黄老师
地 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学校教导处
邮 编:530023
电 话:0771-5620773 13977132009
Email:gxsyfx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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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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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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