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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县城中小学2015年教师考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习水县城中小学2015年教师考调公告

  根据《习水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要求,为切实解决县城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人数
本次县中小学考试调动教师共128人,其中高中教师15人;初中教师60人;小学教师45人;幼儿园教师8人(具体学科职位数详见附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 象
本次县城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考试调动对象为全县乡镇(不含东皇镇)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 件
1、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并从事报考相应学科高中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并从事报考相应学科初中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从事小学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必须是特殊教育相应专业毕业,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幼儿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从事幼儿课堂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由报考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受立案调查或侦查尚未结案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 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考教师所在高中、初中、中心小学出具的从事报考学科课堂教学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推荐报考证明(由校长签字同意);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准考证发放
2015年7月24日,报考教师持身份证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分学科分类命题。
2、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对应的相关知识。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试卷总分150分,其余学科试卷总分100分;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试卷总分150分,其余学科试卷总分100分;小学学科试卷总分120分;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方面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由县教师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分类按学科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用(在录用中,考试成绩未达到本学科及格分数的不予录用),并将拟录用人员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予以公示。
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说课,以说课成绩排名,排名高者进入政审。
(三)政审
1、由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拟录用人员在政审前必须按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证明;
(2)无违法违纪证明。
(3)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
2、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5)经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选岗及聘用
政审合格后选岗,选岗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时间及地点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选岗后到考调学校报到上班,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完善调动手续。在选岗中,如有未选岗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空岗不予补录,
(五)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考调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调资格。
监督电话:0851-22621990 (县第五纪工委)
0851-22520213(县教育局)
0851-22522830(县人社局)
四、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师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方案由习水县教师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520213(县教育科技局)
0851-22525003(县人社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习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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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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