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并经认定通过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口)五楼“市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8505556390。
领取要求:
1.如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发放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使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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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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