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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普湾新区(普兰店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规定,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兰店市教育局组织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78所中小学校、提供213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人(具体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普兰店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是指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受过治安处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科技教育中心。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毕业证网上确认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各一份。填写《普兰店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50元。
2015年应届毕业生若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证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四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要求:报名人员于2015年7月23日在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5.加分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193号),2013年以前(含2013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但报名时需填写《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审核登记表》,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依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但报名时需填写《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
6.成绩查询:2015年7月26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7.面试人员确定:2015年8月3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面试(试讲)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做放弃面试处理。
1.时间地点:8月10日,早6:30分开始。地点在普兰店市第十一中学。
3.面试要求: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学科教材知识的授课能力,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6: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考核和体检最后一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2015年8月13日登陆普兰店市教育局网查阅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日期和地点。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兰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普兰店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411——8311345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普兰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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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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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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