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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颍州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颍州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

  根据颍州区教育及卫生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护理、助产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3.幼儿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护理助产人员年龄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6.青霉素过敏者不得报考护理、助产岗位。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幼儿教师的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普通师范类大中专幼儿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国家承认的非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三、护理、助产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步骤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中国·颍州网、颍州先锋网等网站上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护理、助产人员在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颍州区妇幼保健医院,阜阳市人民西路)报名;幼儿教师在阜阳市文峰小学报名(颍州中路)。
(3)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普通话证(幼儿教师)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的次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考试
(1)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考试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
(一)护理助产报考人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公共考试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即相关的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
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内容分别为护理、助产专业护理知识。
考生总成绩依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与专业科目成绩占70%合成确定。
(二)幼儿教师报考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考生笔试总成绩依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与专业科目成绩占70%合成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学科专业知识仍相同时都进入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察、体检
考生笔、面试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在中国·颍州网、颍州先锋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护理、助产人员以专业成绩高低确定,专业成绩相同都确定为入围人员;幼儿教师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高低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相同,都确定为入围人员。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由纪检人员监督,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岗位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颍州网、颍州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其它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招聘制度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本公告由区教育卫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 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 州 区 卫 生 局 0558-2580977
颍 州 区 教 育 局 0558-2264052
颍 州 区 人 社 局 0558-2787710
颍州区教育卫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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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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