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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2015年直属学校教师招聘4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焦作市2015年直属学校教师招聘4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市直属学校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等学段,招聘名额共计46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持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近三年招聘教师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7.焦作市辖区内的各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8.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录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于2015年7月18日8:00—7月20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2015年7月19日8:00—7月21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根据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报名资料,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修改报名资料并提交审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12:00。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5年7月25日8:00—7月27日18:00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网上缴纳考务费60元。逾期未在网上履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网上缴费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p#副标题#e#4.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参加招聘和聘用资格。
(3)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焦作市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提供的关于本次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5年7月23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试费。拟免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并于2015年7月23日前(截止当日17:00)向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书面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015年7月28日8:00—18:00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2.报考者请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者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告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报考小学和学前教师教师岗位可不提供);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学信网自行打印),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心理学岗位需持心理咨询师证);
(6)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7)1—5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型)。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共计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讲课范围以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为准,讲课内容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面试考官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者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p#副标题#e#(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平台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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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焦作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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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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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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