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泉州市2015年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选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泉州市2015年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开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及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的精神,决定面向福建省公开选调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语文5人、数学3人;

2.初中教师:语文1人。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廉洁自律;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福建省内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5.违反计生、综治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受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小学岗位的,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初中岗位的,学历须为本科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同时,需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同时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

(2)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3)曾参加与应聘学科一致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现场业务技能竞赛(课堂教学比赛、现场论文、片段教学、说课、评课等)获奖者。

以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选调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按设定的岗位参加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7月20日(星期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17:30。

3.报名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社会事业局(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泰路3号),联系电话:0595-22353007。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201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办教师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kfqsyj@126.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考核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方式具体如下:

(1)写作(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现场随机抽取题目,90分钟现场撰写一篇教学论文,不少于1500字,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人名写作;

(2)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40%):现场随机抽取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3)问题答辩(在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3个答辩问题,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最后一个拟入围名额,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5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级别高的;②骨干教师级别高的;③现场业务技能竞赛获奖级别高的;④职称聘任级别高的;⑤任现职时间长的)。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报考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人事劳动局按规定和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2353008。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或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351969、22353007。

3.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站发布。

点击下载>>>

201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7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