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省绥阳县2015年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9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绥阳县2015年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99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绥党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充实和加强县城地区中小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增强县城地区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考调”)99名(其中:高中30名,初中36名、小学30名、幼儿园3名)。为确保本次考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学校、职位和人数
县内考调69名、县外考调25名、县外考核引进5名,具体考调学校、职位和人数等情况详见《绥阳县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县内考调(即A类职位,下同)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县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2.学历及资格:(1)报考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任教学科与考调职位科目必须对应。(2)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3)报考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县城地区学校不得相互考调。
5.凡有下述现象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考试:
(1)近一年内受过县教育局或纪检部门通报批评;近三年内受过县教育局或纪检部门的各种处分;
(2)经查实,违犯《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规定条款的;
(3)近三年全县统测统评学科教师,报考学科成绩排名本校倒数第一或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分1次及以上的;
(4)近三年非统考统评学科教师,每学期教学业务考核排本校倒数第一、二名或不合格等次1次及以上的;
(5)近三年高考、中考学科教师,学科成绩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分1次及以上的;
(6)全县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继续教育考试,无故缺考或考试未合格者;
(7)无县级及以上小学实验教师培训合格证者,不得参加县级小学科学教师招考报名;
(8)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县外考调(即B类职位,下同)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职位所学专业为足球);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任教学科与考调职位一致(通用技术职位任教学科为理工科类或科学教育);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3.从教三年及以上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2)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
(3)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县外考核引进(即C类职位,下同)
除符合上述(二)县外考调条件外,还需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考调工作程序
(一)考调简章公示
考调简章于7月10日至7月13日在绥阳门户网、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内公示。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不得代报,现场摄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14日—15日在县教育局一楼
早上:9:00—11:30  下午:14:00—17:00
#p#副标题#e#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县内考调。除交(1)(2)项规定的资料外,需报考的教师须7月13日前向所在单位(乡镇小学指镇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各单位及时召开校务会集体审核把关,并出具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载明报考人姓名、报考职位、初审意见等内容),各单位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4)县外考调和县外考核引进。除交(1)(2)项规定的资料外,需提供报考者在职在编以及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县外考核引进职位的还需提供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位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某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内3:1,县外1:1),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申请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报名时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元。
(5)准考证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17日9:00—16:30。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7月24日9:00—16:30。
领取准考证地点:绥阳县教育局二楼人事教育科(绥阳县洋川镇平安路)。
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考试。
(三)资格审查
绥阳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调条件及职位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的始终,如在考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县外考核引进的职位免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18日上午9:00—11:00在城南小学封闭进行。凡参加笔试人员必须于考试时间30分钟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与考调学段学科职位相适应的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具体的笔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p#副标题#e#(1)县内考调和县外考调。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每职位按计划考调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同时参加面试。
县外考调的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县外考核引进。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7月25日上午8:00在城南小学举行,参加面试人员须于7月25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达面试地点抽签进入面试,未按时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面试主要以说课为主,时间每人限制在10分钟以内。
4.说课内容:说课范围为所考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说课课题临时确定若干个,各学科说课课题由该学科首号考生抽签确定,同一学科考生统一一个课题。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当场书面通知报考人,并及时公示面试成绩。
6.具体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综合成绩计算
1.县内考调和县外考调职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后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2.县外考核引进职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则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县内考调职位不再进行体检环节,县外考调和县外考核引进职位须进行体检工作。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考调职位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职位拟调人员空缺,依次递补一次。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拟调人员公示
7月30日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分别按考调教师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如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由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内考调职位中,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调职位计划数(如考调职位计划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为准)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确定为拟调人员。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由绥阳县教育局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
考调人员在2015年8月14日前未能按要求办理调动审批手续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调动资格。取消调动资格后,不再进行递补。被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考调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调动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考调工作,加强对公开考调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公开考调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考生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需保持24小时畅通,且不要更换电话号码,如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通知考调相关事项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方案》由绥阳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6227345(县教育局)
0851—26363062(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县纪检部门)
          0851—26223221(县教育局纪检室) 
附:1.绥阳县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
附件-1.xls
2.绥阳县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2.doc

绥阳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