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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16人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泰州医药高新区所属相关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名。具体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晚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证件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自己选报学科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区人社、科教等部门对照《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到何阶段、何环节,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15:00-17:00),改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04室(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13楼)。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教师素质,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与复习资料。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之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科教等部门共同负责。届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环节的要求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
对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p#副标题#e# 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70%,答辩占面试成绩30%;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用“说课加答辩加专业加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40%,答辩占面试成绩20%,专业加试占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综合成绩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政审)
由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一)公开选岗
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公开选岗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
公开选岗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人社局共同组织。根据所报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开选岗须由拟聘人员本人参加。未按规定参加公开选岗或参加公开选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所空缺岗位不递补。
(十二)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509(高新区科教局)
0523-89690236(高新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9690201(高新区监察局)
附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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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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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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