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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思南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思南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3人。其中:医疗卫生系统76人,教育系统15人,其它系统162人。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具体详见《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思南,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村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职位的,须为市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或我县户籍(生源)人员在外县服务满两年(2015年7月23日止)且考核均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思南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到部队服兵役(或大学期间服兵役后继续完成学业毕业)且期满退役的士兵;
6.定向招聘“幼教志愿者”的,须为“思南县正式招募聘用一年(2015年7月23日止)以上的“山村幼儿园”、“希望童园”幼教志愿者(以上人员统称“幼教志愿者”);
7.定向招聘思南县“村干部”的,须为本县在职且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其它条件具体见《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5年7月2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5.201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并填写“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职位和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本人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可办理退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思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幼教志愿者”持“服务证”或县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3.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和民政局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党委、政府公章,村干部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出具的任职满三年以上的证明。
4.思南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者)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思南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5.现驻思南县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须经审查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所持的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交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缴费,缴费结束后持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处交报名材料并登记,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交费或未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发放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考试只实行笔试(除文化馆A1、A2职位外)。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考试内容
1.县直、乡镇医疗卫生系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2.乡镇教育系统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材教法》、《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的综合知识。
3.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笔试内容为职位相关知识。
4.其它系统职位笔试科目和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综合知识。
5.报考文化馆职位(职位代码A1、A2)的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文化馆职位(职位代码A1、A2)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
(九)近三年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十)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人员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7229541 招聘监督电话:0856-7224052
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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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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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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