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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云和县2015年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结合云和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简称《需求计划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通知公告”栏或“公示公告”栏查询:

云和教育网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师可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专业、户籍、教师资格等条件(户籍关系以2014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者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可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自行到云和教育网通知通告栏中的公告附件下载相关表格,填好网上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lsyhcbl@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地点: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浙江省云和县城北路2号)。

3.资格审查办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县在职教师报考还须提供任教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交纳考试费用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4.注意事项:(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5.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其中“小学语文”和“中小学体育”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否则,视作放弃再次报名。

(三)技能测试

1.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4个岗位的人员须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具体安排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技能测试项目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下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内容》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内容》2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8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用时为120分钟,其中语文学科的笔试用时为150分钟。

4.注意事项:(1)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2)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4个岗位的人员在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对象),并于2015年7月25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实施前,若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7月26日12:00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确定: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4个岗位的,入围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文化学科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拟招聘人数为1人的,按1∶6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于2015年7月27日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3.面试方式: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无学生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模拟上课(其中备课时间5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注意事项:(1)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2)应聘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试场;(3)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文化学科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总成绩排名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择优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依次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3.体检办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发前书面确认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以及本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但不能按正常途径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并按规定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或办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证》作废手续的(尚未领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证》的人员,须提供县农业局出具的不予发放社员证的证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新招聘的教师,须在2017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还须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资格。

6.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云和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525009,0578—5525008。

附件下载:

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代课资格审查表

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表

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

2015年技能测试项目安排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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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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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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