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补充公示 2015-07-16 11:46 来源: 宿松县教育局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李文娟符合高级中学政治教师资格条件,认定陈梅符合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7月15日-7月21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556-7813475 0556-7826676 0556-7813433 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