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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学校(幼儿园)工作需要,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面向社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地址
招聘单位共包括君山区所辖24所中小学校及镇中心幼儿园。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名称、类别、数量
按照区2015用编招聘计划安排,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9人。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但招聘对象不含部属免费师范委培生和省、市各级定向师范委培生,以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0年7月28日(含)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相应学历:高中、初中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幼儿教育。
6、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
7、具备相应的普通话等级: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最低为二甲,其他岗位最低为二乙。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逾期概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君山区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西城九公里岳西中学东约50米处,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报名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2张。
⑶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填写《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00元。
⑸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明、证件证明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㈡资格审查:
君山区教育局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准考证。
㈢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组考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提前通知面试对象。
2、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于8月5日-8月6日来君山区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现场领取(如由人代领,必须同时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20分。
4、笔试结束,成绩将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及君山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时由区教育局及区人社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不符、笔试成绩合格但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导致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区教育局凭资格不符依据、考生书面或短信形式放弃面试退出招聘声明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但替补名单必须最迟于面试前一日下午5:00前确定并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参加面试的机会均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形式为片断教学或幼儿活动组织(不是说课),时间为20分钟。内容为应聘岗位学科现行教材,主要考查应试者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学科专业素质,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教学(保育教育)基本功。面试结束,评委当场亮分,考生签名确认。
5、设立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计算。
6、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同样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及君山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各学段的各学科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分别择优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㈣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人数,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2、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㈤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递补。
㈥聘用与公示
1、区教育局根据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及君山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拉关系、走后门;要强化保密观念,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招聘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8155698(区教育局)  13975060179(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8174336(区纪委)
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君山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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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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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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