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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国际实验学校补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国际实验学校补招教师公告

    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位于党的诞生地南湖之畔,是一所由嘉兴南湖国际教育集团举办、南湖区教文体局主管的国有民办寄宿制学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公开招聘初中事业编教师2名,其中数学1名、科学1名。
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中学),以“对学生一生成长负责,为学生终身教育奠基”为宗旨,本着“品位至上,创新超越,接轨国际”的办学理念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学习、快乐成长”的优秀学子。学校位于嘉兴南湖新区,环境优美,条件优异,开设ESL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国范围内的事业编制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户籍(含五县两区,以2015年7月1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在职在编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嘉兴市户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或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荣誉称号的在职在编教师可相应放宽5周岁。
2.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p#副标题#e#3.资格要求:
应届毕业生、嘉兴市户籍人员,须专业对口。
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龄满5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龄证明;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3)嘉兴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今年8月份到期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教师,请直接到嘉兴南湖国际实验中学报名,或将材料寄至嘉兴南湖国际实验中学校长室(材料恕不退还,学校负责保密),邮编:31405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
(二)测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或说课三个环节。
1.笔试
内容:综合性能力(含教学设计)测试。
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现任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师”荣誉称号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面试名额)。
2.面试
  各科面试对应试者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65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进入试讲或说课。
3.试讲或说课
教学内容提前一小时通知。试讲或说课1节课内容。
#p#副标题#e#(三)体检
按面试(占40%)与试讲(占60%)综合评分后,总分不低于65分者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122号。
联系电话:0573—82848122、13505739605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ghl@sm.jiaxing.cn        
网址:www.nhgjzx.net
监督电话:0573-82058778 教文体局 ,0573-82838339 人社局
                                                                                                        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5年7月17日
 附: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应聘教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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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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