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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渭县城区幼儿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通渭县城区幼儿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解决县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现有师资短缺现状和第三幼儿园2015年秋季招生办园的师资需求,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幼教及幼教相近专业教师到城区幼儿园担任教学和保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为根本,以幼教专业能力为核心,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人数及范围
1.根据县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现有师资短缺现状和第三幼儿园预计入园幼儿数量、师资需求,2015年计划公开选调25名幼儿教师和5名保育员到城区幼儿园工作,其中县幼儿园幼儿教师5名,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5名,第三幼儿园幼儿教师15名、保育员5名。
2.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学校和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
3.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学历:中师(专)及以上。
2.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幼教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为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为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中师(专)相关相近专业为普师、音美专业。
3.性别:原则要求为女性,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男性教师允许报考。
4.年龄:幼儿教师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年龄要求为35—45周岁(1970年7月1日至198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
5.教龄:三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尽责,造成明显失误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2.学年内(2014年8月25日—2015年7月18日)无故旷工累计7天或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院内。
3.报名资料: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0元、1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3 张,并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审查推荐证明(注明工作表现、任教年级和学科、请假天数等);(2)报考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占50%)
1.时间:2015年7月30日
2.地点:县三中
3.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岗位相关知识。
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时,按比例调整选调指标。
(三)业绩考核(占10%)
近五年(2010年7月1日以后)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表彰奖励(指党委、政府表彰的教育先进个人)分别加18分、14分、10分、6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指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表彰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16分、12分、8分、4分;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录像课)评比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9分、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7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以上同一年度获得的同一奖项按最高奖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社会团体或非政府部门评选的各级各类奖项不予加分。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4分(累计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个人笔试成绩×50%+业绩考核×10%后的得分,按所需岗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占40%)
1.时间:2015年8月4日
2.地点:县三中
3.内容: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幼儿教师两项所占比例分别为55%和45%,保育员两项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
4.面试:课堂教学内容以幼儿教育五大领域为主,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才艺展示幼儿教师在舞蹈、声乐、器乐演奏、简笔画四项中自选三项进行展示,保育员自选两项进行展示,每项不超过2分钟。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得分。
个人总得分=笔试成绩×50%+业绩考核×1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优先者选调、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相等的笔试成绩优先)。
(五)选调
1.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统一组织笔试、业绩考核和面试,根据个人总得分的高低次序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分类选调,幼儿教师第1、10、14、16、22名到县幼儿园任教,第2、6、15、17、21名到第二幼儿园任教,第3、4、5、7、8、9、11、12、13、18、19、20、23、24、25名到第三幼儿园任教;保育员全部到第三幼儿园工作。
2.选调工作结束后,选调人员根据安排接受岗前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学前准备工作,正式上班三个月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3.选调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根据城区幼儿园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竞聘确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小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新社 市教育局驻通渭县督学、县教体局局长
王景坤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组 员:张尚平 县纪委副书记
王定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爱琪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敏利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周瑞玺 县教育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新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选调等工作的组织和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1.各学区(校)要严肃纪律,认真审查本单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的报考条件和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推荐证明。
2.凡出具虚假证明的,严肃追究学区(校)校长及当事人的责任;凡持有虚假证明和证件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选调、不得调入高一级学校、不得评优选先。
3.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通渭县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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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2024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资格复审及素养测试通知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公告(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2024年4月10日文),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参加对象:所有拟进入素养测试名单的考生。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宁波市北仑区泰河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通泰路69号)报告厅。资格复审未在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前报到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资格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A:(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岗位B:(1)本人身份证、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证明(辖区中心幼儿园开具)或宁波市内幼儿园在编教师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主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素养测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素养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素养测试

1.参加对象:拟进入素养测试环节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时间:5月25日(周六)上午资格复审后。

3.考生素养测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4.素养测试内容及准备要求

(1)美术:考生自备美术工具;

(2)弹唱: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素养测试室提供钢琴;

(3)舞蹈: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如需音乐伴奏请携带含有伴奏的U盘,为防止U盘无法打开,建议携带备份U盘,素养测试室提供功放。

(4)科研素养:采用结构化试题,了解考生的科研素养。

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内容各占25%,若其中一项缺考,则该项直接计0分。考生素养测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素养测试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信工具,并上交所携带的电子设备。参加下午素养测试的考生,考点提供中餐。

三、其他事项

请各考生充分考虑路上交通拥堵等因素,确保按规定时间报到。

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在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与北仑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0574-89383957贺老师。如查分后有成绩更正造成拟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变化的,将发布补充通知。其它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或由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附件: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笔试成绩及拟进入素养测试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办教师6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3所省市共建高校(附件2)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院校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最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附件3)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博士研究生。

(五)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艾瑞深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中国师范类大学排名榜单前50所,附件4)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已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5),岗位代码为24001的中学教师岗位以下简称“24001岗位”,除24001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以下简称“其他岗位”。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201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明)中落款时间为准。24001岗位计算时间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4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名时间:

24001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12月30日17时。

其他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

24001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12月31日17时。

其他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6日17时。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

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身份证

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

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4.教师资格证

要求: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本人信息及发证机关公章所在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资格的,请注明“无”。

5.学历证书

要求:提供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用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提供)。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学位证书

要求:提供硕士、学士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附件或上传附件内容不全的视同资格初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事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博士研究生无需笔试直接入围资格复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复审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瑞安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四)项条件报名,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暂不用提供,但在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五)项条件报名的师范类大学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400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面试主要对岗位匹配性、思想政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思想、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综合评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面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若24001岗位在面试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将采用“随报随考”的方式不定期举行面试,直至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与学历学位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择岗先后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五)项条件报名且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四)项条件报名,但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在2024年5月21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1204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及时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二)除博士研究生外,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均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毕业生报考24001岗位须在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或报考其他岗位须在2024年5月2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七)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浙江重点建设高校和省市共建高校名单

3.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名单

4.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名单

5.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河南省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

为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85名,均为教学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学前教育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关注“伊教发展”微信公众号,根据公告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答辩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洛阳市伊禾小学(新源路与提驾庄街交叉口),报名时需现场提交:

1.《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和评委考察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答辩程序。

(三)试讲答辩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指定教材(见附件2)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备课15分钟,试讲10分钟。

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答辩时间5分钟。

试讲答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初步人选

试讲答辩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小组根据试讲答辩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如果末位出现试讲成绩并列,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伊滨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伊教发展”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届时登录查看。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教发展”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两年。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招聘各种信息均通过“伊教发展”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教师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379-69660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试讲教材目录.docx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山西运城市稷山县职业中学校园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招才引智大行动,引进集聚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园双选会,为我县职业中学招聘一批优秀专业学科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共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省人社厅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时—18时。

  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409室。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50%+《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50%。笔试地点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均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体检、考察

  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生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考察和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的,在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223696213(郭老师)  0359—5523880

  附件1:《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解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解放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4、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件1、2岗位表有其他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件1、2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的“学历”栏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学历信息以毕业证为准,国(境)外学历的毕业院校、专业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显示的中文名称为准。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写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7、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可参加教师招聘;在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进入考察的,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9、报名表中“本人简历”从大学入学填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工作经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请在“本人简历”栏工作单位后注明“在编”。

三、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点击“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或准确的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2)为准。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岗位,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至5月26日下午17:00前,登录招聘指定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能够证明考生与户主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核减及取消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者须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持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重新选报。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二证缺一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0209、0210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岗位两科卷面满分分别为100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相关材料交至焦作市团结西街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逾期未报送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不含0209、0210岗位)=教育基本理论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中小学教师0209、0210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3)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手工签名);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学位证(2024年7月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交相关证件,未提交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仅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0209、0210岗位无需提供,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招聘条件和对象中“有关要求和说明”的第8条执行)以及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方案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非在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0209、0210岗位)的面试教材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主要测试考生驾驭课堂、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报考0209、0210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后不遵守聘用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诚信,记入诚信系统,并将不诚信记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中共焦作市解放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记入诚信系统,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05010(解放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1-2975010(解放区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pdf

附件2:《2024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事业单位)》.pdf

附件3:《二次平均法》.pdf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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