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能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考对象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 体育体能教师 | 1 | 应届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体育 | 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 | 25岁以下 | 有经验者优先 | |
| 炊事员 | 1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45岁以下 | 持有健康证,有厨师证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
| 清洁工 | 1 | 不限 | 初中以上学历 | 45岁以下 | 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
备注:专业技术资格要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对口方为有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南沙区南沙街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1220954383@qq.com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不予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2、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至7月30日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幼儿与班级管理、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医务人员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等。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与聘用
街党政办和南沙街红星幼儿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提出聘用建议,经街党工委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聘用的,按街道招聘编外人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街属幼儿园编外职工工资待遇方案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按国家劳动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公告由南沙街党政办(组织人事)和南沙街红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用人单位电话:84987301,联系人:周老师
相关附件: 关于红星幼儿园招聘教职工的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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