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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江安县2015年引进县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江安县2015年引进县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江安县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组同意,决定公开引进一批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
2015年拟引进县外优秀教师共10名,其中:江安中学普通高中教师6名,江安职校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江安县2015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江安县外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2年及以上教龄;
2.身体健康;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国家级表彰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日;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表彰(含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楷模)、优秀德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2)“985”、“211”重点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
(3)获市(地)级以上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或质量检测表彰奖励;
(4)市(地)级以上骨干教师;
(5)讲课赛(含技能赛、课堂教学实录比赛)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6)县级以上教学名师(含省级名师培养人选)。
(三)具体条件
1.报考江安中学的,需是现任在编普通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对口,下同)。
2.报考江安职校的,需是现任在编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师证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反映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成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到江安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反映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成绩的相关资料、1寸免冠证件照片等资料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jaxjyjrsg@163.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测试)。
(一)江安中学文化课教师面试为讲课与说课
面试内容在现行高中教材中选取(人教社),面试时抽签决定课题。抽签确定后准备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二)江安职校专业课教师面试形式为实训操作与说明
实训操作内容在现行职高教材中选取(高教社),面试时抽签确定实训操作内容后,准备时间为20分钟,实训操作时间为30分钟,实训操作说明(或设计说明)10分钟。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情况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由江安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3天。
(二)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不能正式调入的,在公示期满6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编制关系后再予聘用,不能如期解约的,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及其岗位等级,享受江安县内同类教师的工资待遇。
七、特别约定
聘用人员考核期为1年,考核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到县内乡镇缺编学校工作;聘用人员约定在江安县内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为6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最低服务期的,视为违约,违约需缴纳基本违约金20000元,并按差一年服务期增加5000元执行。
八、纪律要求
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纪委有关部门将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江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2622115、 (0831)2631005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教育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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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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